2016-02-23 12:36
习俗 正月上灯
老家的一个习俗,凡是上一年有结婚,或者是生男娃的。第二年的正月,需要上灯(意思是添丁)。
所谓上灯,愿意是为家族添一人,如娶媳妇回来,媳妇也算是家族的人。生了个男娃,自然是添一人。但是女娃是不算的,因为女娃是需要外嫁出去(不可能嫁给自己的宗亲),所以只能给别的家族添人,故不算在上灯的范围里。
上灯就是在正月十三那天,祭拜祖先(在祠堂),奉神,然后中午或下午请亲朋好友吃饭(这里跟结婚有点不一样,按照老家的习俗,上灯请吃饭,是不收红包,宗亲的自然不准备红包,但朋友,远房亲戚是有准备,也一概不收,直接退还)。
然后还要准备元宵节(十五、十六)负责抬神(游神活动),十五凌晨,开始将村里的几位神像抬到村中间的埕(空旷的地方,以前还有晒谷),早上8点开始出发,游遍村里的巷子,个别还需要进去家里搞搞热闹(由主人意愿请锣鼓班、八音班进家里,但这个需要另外给钱,给多少全凭主人意愿,但一般不会给少)。
如果是上一年正月第一个出生的男娃,则属于灯头(那么这一年的很多东西需要他的家属去负责,如祠堂的灯火管理)。
然后每家每户都需要烧鞭炮,来的时候烧,队伍走过家门口的时候再烧,有点来欢迎,走欢送的意思。
原文作者:灰狼(http://itlu.cc/articles/2256.html)